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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错娇》

11. 第 11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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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居然舍得在考试后出来找我们玩,我都还以为今天要下红雨了。”同为好友之一的汤芩竹是太傅之女,往日里虽总嫌她们三人幼稚爱欺负人,又会真在她们惹出麻烦事来第一个想办法。

“你以为我想出来啊。”趴在桌子上的宝珠蔫得不行,连往日最爱吃的糕点都兴致缺缺。

要不是一在家就被逮住要学习,她才舍不得离开自己温暖的被窝。

“对了,红缨和平阳怎么还没来啊。”

汤芩竹端起茶汤抿了小口,白了她一眼,“红缨考试回家当日惊了马,估计正在家里养腿伤,没个十天半月怕是下不来床。”

差点儿打翻茶盏的宝珠大惊,“红缨可是自小在马背上长大的,又怎会惊了马。”

汤芩竹皱起眉头,眼中闪过一丝疑惑,“此事说来也有些奇怪,本来她骑马走得好好的,街上不知从哪冲出来一个小孩,她好不容易把马制止,结果那匹马突然口吐白沫的倒了下来,可不是正好压到了红缨的腿,好在大夫说了没有大碍,只需要静养半个月。”

“啊?”

檐下挂着的青铜悬铃被清风拂过,吹得叮当作响。

推门进来的张绾晴萎靡不振,人还没到声先至,“我们今天要不要去皇城寺烧香拜佛,我感觉最近老是倒霉,简直是见鬼的倒霉。”

昨晚上睡觉的时候,屋顶上的瓦片突然往屋里砸,要不是她反应快些跑出去,怕是能直接埋在里面。

前面出门时,马车轮子在半路裂开,遭狗追了三条街,连她好不容易写好的课业都被水浸泡打湿。

“要是让我知道是谁诅咒本郡主,本郡主一定要把他的皮都给剥了!”张绾晴愤恨的抢过宝珠拿在手里的一盏蜜浮酥奈花。

张了张嘴的宝珠很想说,那盏她吃过了,但是见她一口吃掉半盏,忍了忍,默默拿了另一盏。

“你们不觉得这件事过于巧合了些吗。”作为四人小团体里军师锦囊的的汤芩竹给她们两人,一人斟上一杯茶。

她们三人或许认为是单纯倒霉,她却不认为会那么简单。

宝珠挠了挠头,“有吗。”

汤芩竹提点,“你还记得,你们最近都一起做过什么。”

宝珠沉默着回想了一下,板着手指头细数,“打了李太尉家的狗,还谋划过要去偷考卷,把李博士养的芦花鸡偷抱来做出了叫花鸡,用开水浇学正的兰花。”

“…………”汤芩竹知道她们幼稚,没有想到能幼稚到这种地步,无语扶额,“除了这些,还有其他的不。”

张绾晴立马反应过来,“你是说,这些都是那姓沈的干的。”

要知道他们在欺负完沈归砚后,卫臻三人在当天晚上就出了事。

有些事你不去深究的时候不认为有什么,可当你一旦往里深究,你就会发现细思极恐。

张绾晴瞬间像是遭人打通了任督六脉,小心翼翼地问,“宝珠,你最近有没有感觉,特别倒霉啊。”

“啊?”正捏起一块马蹄糕塞嘴里的宝珠思考一下,顿时苦大愁深的耷拉起长脸,“有,而且特别倒霉!”

正当张绾晴和汤芩竹竖起耳朵听的时候,宝珠愤恨的一拍桌,“你们是不知道,母亲她居然知道了我真实的成绩单,现在每天都勒令我散学回家后,最少要学习一个时辰。”

她本来就是个学废,一天还要学一个时辰,这和直接要了她的小命有什么区别!

一提到此事,她就气得捶胸顿足。

汤芩竹:“………”

张绾晴:“………”

确实倒霉,只不过她的倒霉不是身体,而是精神上的摧残。

宝珠见她们不说话,又愤然的咬上一大口芸豆糕,等大哥回来,她一定要像大哥告状,然后把他给赶出去。

心里也在懊恼二哥为什么不在家里多待一晚上,要不然也能有个人给自己撑腰,哪怕不多待一天,待一个晚上也好啊。

认为自己离真相很近的张挽晴寻思着要不要点一下她,余光不偏不倚的看见从茶楼下走过的沈归砚,“宝珠,你快过来看,那不是姓沈的小子吗,他这是要去哪里啊。”

猜到卫臻等人和她最近遭遇的倒霉事都是出自他的手后,张挽晴越瞧,越认为他邪门得很。

闻言,三两下把糕点塞进嘴里的宝珠立马凑过来,两只手搭在窗边,笑得狡诈,“想知道他去哪里,我们偷偷跟上不就行了。”

等她抓住他的把柄,看他还敢不敢拿鸡毛当令箭,强迫她学习。

汤芩竹很想说,依那小子连仇都不会留到隔夜报的锱铢性子,你们两个还是不要凑上前去比较好,可话到嘴边,又见宝珠一副摩拳擦掌,兴致冲冲的模样。

罢了,由她们去玩吧。

左右一个穷小子,在玩,也翻不出什么天。

今日去见恩师回来的沈归砚自然发现了跟在身后的人,以为又是那人派来的杀手,准备把人引到无人的巷子里解决。

经过一个卖簪的小摊,竖立在摊面的铜镜里正好照出两张鬼鬼祟祟的脸。

跟在身后的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,其中一人不是宝珠,还能是谁。

左右他今日下午无事,不若带她们逛下金陵繁华。

还不知道已经被发现了的张挽晴和宝珠二人,只觉得这人真能逛,而且还是瞎逛。

不过宝珠很聪明的从里面探出了一点儿门道,你看他逛的不是胭脂铺,就是簪子铺,男人哪里用得着这些东西,四舍五入,他肯定是买来送给心上人的。

哼哼,要是她他知道他的心上人是谁,有他好看。

宝珠见他要走,立马跟上,路过他刚才逛的小摊子时,卖货的货郎突然出声喊住她,“姑娘,请您等一下。”

“我?”停下脚步的宝珠,疑惑地指了指自己。

“正是。”货郎说着,便打开木盒,把里面的簪子双手递过去,“姑娘是今日第一百个路过小摊前穿红衣服的,不巧的是小店近日正在做活动,但凡是每日第一百个路过小摊前,但是又穿红衣服的姑娘,都会送上一支发簪,以求财源滚滚,生意兴隆。”

说是发簪,更准确来说是一对做工精美的步摇。

色泽鲜艳欲滴的红玛瑙串成糖葫芦,安静的躺在黑绸布上,更显璀璨明亮。

“宝珠,这对步摇居然是糖葫芦造型的,我记得你小时候也有一对。”羡慕她好运气的张挽晴取过步摇,轻轻的插在宝珠乌黑的髻发间。

她今日穿着水红色圆领撒金褙子,海棠霞刺绣妆花裙,那对步摇分开别在她两边髻发上,好似精心为她准备的礼物。

“算你有眼光。”拿过铜镜的宝珠对镜臭美,显然对他送的步摇很满意,从紫薇色小荷花荷包里取出一两银子扔过去,“赏你的。”

“多谢姑娘赏。”货郎笑着接过,心里也纳闷现在的有钱人都喜欢那么玩了不成。

“快点跟上他,要不然跟丢了。”此时的宝珠,依旧没有忘记正事。

日头高挂,已经累得不行宝珠见他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,心生埋怨起来,“你说他怎么那么能逛,都不停下来休息一下的,就算是牛,走一天也总得要歇一下吧。”

一直和她们保持着不远不近距离的沈归砚嘴角抽了抽,抬脚走到最近的馄饨摊,刚要坐下,又皱起眉头走到一旁的茶馆里。

宝珠以为他要在那个馄饨铺上吃饭的时候,又见他走开了,瞬间松了一口气,因为她很讨厌馄饨。

要问她为什么讨厌馄饨,她也不清楚,只知道很讨厌。

两人见他进去后,立马跟着进去,正值饭点,吃饭的人多,他们一前一后进来并不显突究。

宝珠和张挽晴两人拿着店小二递来的菜单,看了好一会儿都不知道吃什么,也不知道什么好吃。

同样有选择困难症的宝珠伸手点了柱子后那一桌的沈归砚,“他点什么,你就给我们两个上一样的就好。”

店小二奇怪的看了她一眼,随后点了一个好。

很快,店小二端上来了两碗猪肉白菜馄饨,还有一碟花生。

张挽晴看了一眼馄饨,又看了一眼花生米,饥肠辘辘的她向来对食物不挑,用勺子舀起一颗放进嘴里,眼睛一亮,“宝珠你尝一下,味道还不错。”

“不要,我不喜欢吃馄饨。”虽然她也饿,但是她真的讨厌馄饨,又招来店小二,要了一份鸡丝面,还有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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